江西省建材集团:18年混改探路 一朝畅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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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8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看似是近几年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其实,在江西的省属国资企业中,亚投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早在18年前就开始了混改的探索。作为国企混改的先行者,省建材集团“混出了”怎样的经验?今天,本报记者带你走进省建材集团唠叨唠叨“混改经”。
所属企业一半为“混”
在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省建材集团坚持因企施策、因业施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多措并举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截至目前,企业所属65家企业中,已经稳妥推进了32家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采用股权转让方式的企业23户,采用出资新设方式的企业7户,采用增资扩股方式的企业2户;同时,所属二级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的企业13户,所属三级及以下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的企业19户。
“混”时不忘“主业”
记者从省建材集团了解到,企业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优势。通过与民营企业联合合作,目前企业在南昌、九江、赣州、上饶、景德镇、抚州等设区市拥有多家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新型建材企业。
“混改”需要磨合,“融合”才是最高境界。省建材集团混改的过程也是学习成长的过程,既整合产业资源,也吸纳管理人才,通过股权纽带,共同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增强创业者及各类人才的归属感,有效融合国企的品牌优势、资金实力和民企的市场活力,发挥各自优势,实现相互取长补短、合作共赢。
但“混”时不忘主业,从1999年开始,省建材集团以开放和包容的理念,陆续在赣州、景德镇及福建福清市联合重组多家民营水泥企业,成立了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混合所有制水泥企业,巩固了集团公司在赣东北、赣南以及福建市场的区域龙头地位,增强了企业的话语权。
同时,为降低依赖单一水泥产品的风险,省建材集团自2011年开始把发展触角向商品混凝土、新型建材、水泥制品等低耗、环保的下游产业延伸。联合重组多家民营商品混凝土企业,成立了江西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乐平锦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乡县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5家商品混凝土混合所有制公司。
企业还采用出资新设和增资扩股方式与民营企业合作,成立了江西赣州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城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新型建材混合所有制企业。
省建材集团的18年“混改经”
省建材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10多年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他深深体会到:体制顺,一切顺;机制活,全盘活。
“混合所有制管理体制综合了‘国有’和‘民营’两种管理体制的优势,具有宽广的发展前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进程加快,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特征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会如雨后春笋,蓬勃涌现。”该负责人如是说。
那么这18年,省建材集团“混出了”哪些经验?这位负责人总结了以下五点: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企业自1999年开始就致力于探索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在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建材领域与民营资本合作,先后成立了32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国企必须根据自身的战略需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控股、市场化运营。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在与民营资本的合作中建立了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在经营管理中,充分信任民营企业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中实现了国有控股、市场化运营,让民营企业家担当管理者,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实现了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为企业打造了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
——管理协同、优势互补。尊重企业管理客观规律,充分认识联合重组双方的优势,相互尊重,取长补短,是实现国有和民营两种管理模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流程对接的关键。
——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形成公司与个人的利益共同体,省建材集团还在探索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持有公司股权,并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实施。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前,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省建材集团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各个不同的领域不断探索与民营资本合作,可以通过与现有的民营企业家进一步的深入合作,也可以通过引入战略合作者等方式,深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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